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07-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龙羽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尽职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 号)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0 元,募集 496,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38,621,4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57,378,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7)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 457,378,600.00 元,分别投入高阻燃耐火、研发
中心、营销网络及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6 月 21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8,000 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资金     暂时补流金额     投入进展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
  1                                  16,791.49       4,951.21         5,000.00      29.49%
         缆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891.70    1,000.00   16.7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469.79    2,000.00   14.77%
  4     补充流动资金          20,424.33   20,424.33          0     100%
            合计              45,737.86   26,737.03    8,000.00   58.46%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一)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
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
且需提供保本承诺。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
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保本型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
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坚持规范运作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
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龙羽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经过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龙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本保荐机构对金龙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春江         谭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