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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8-08-2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我们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提交
的以下议案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
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
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说明及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的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没
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定期)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邱创斌:


陈广见:


吴   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