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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11-0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经了解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和银行协商的贷款政策等情况,并经审查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公司经营需求,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布吉支行以信用形式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等值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三年,具体额度及综合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
务品种分项以中国银行深圳市布吉支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
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一致行动人郑会杰、郑美银、郑
凤兰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
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我们认为本次授信为取得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关联方担保有利于增信,
有利于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审查;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纯获益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董事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相关方担保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广见


邱创斌:


吴   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