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7-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0 元,募集 49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8,621,4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57,378,600.00 元。募集资金
净 额 457,378,600.00 元 以及 尚 未划 转 的发 行 费 8,659,135.85 元 共 计人 民 币

466,037,735.85 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7)0006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备案编号     项目环评编号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                                                     博环建(2015)
 1                             16,791.49       16,791.49   15132238311100077
        电缆建设项目                                                           82 号
                                                           深龙岗发改 备案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3,181.70                       不适用
                                                           (2015)0005 号
                                                                               博环建(201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5,340.34   15132238311100076
                                                                               79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0,424.33   -           -
         合计               47,313.53   45,737.86   -           -


     上述项目建设期为资金到位后两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可使用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预计为 2019 年 7 月 25 日。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先行自筹资金投入募
投项目建设,其中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21,964,429.14 元;
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14,208.76 元在广州设立营销分支机构;投入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1,615,583.50 元进行前期研究和建设。上述数据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2017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 8 月 14 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 24,394,221.40 元。
     2017 年 9 月 14 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424.33 万元已经补充
流动资金完毕。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a、因建设项目地块处于沉降地区

加强了建筑物基础工程,因此工程建设有所拖延;b、公司对部分设备提出了改
进更新要求,需要设备厂家重新进行研发试验定型,导致部分设备订购出现拖延;
c、部分设备由于厂家生产排期较长时间,导致到货时间延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a、因建设项目地块处于沉降地区加强了建筑物基
础工程,工程建设有所拖延;b、部分设备订购厂家生产排期靠后,导致到货延

迟;c、一些原拟定购设备更新型号出现,导致需要进行选型考察决策。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七个营销网点框架已经搭建完毕,网点管理尚在
梳理完善,加之过去两年公司产能发挥到极限,因此品牌推广工作有所延迟。
     2.募投项目实际进展:
     (1)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土建已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

成已经投入使用 29.88%,安装调试阶段 66.7%,尚有部分设备因公司对厂家设
备提出改进更新要求,设备厂家刚完成重新研发试验定型,公司已签署设备订货
合同。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及工程改造已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
入使用的 1.7%,安装调试阶段 84.59%,尚有部分检测、试验设备在调整选型或
订购中。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七个办事处已经完成初步设立,对于办
事处的管理、业务流程等尚在梳理完善之中,品牌推广投入已加速启动。
        3.调整后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经公司管理层对三个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测算,预计募投项目完成的时间
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完成时间

  1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2020 年 1 月 31 日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0 年 1 月 31 日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 年 1 月 31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
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募投项目中,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经有部分安装调整好的设备加入公司生产经营、研究开发中,营销网络部分网点
也开始发挥作用,销售能力与公司产能、研究开发能力基本能够匹配进行,不会
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确实是属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时碰到的具
体问题造成迟滞,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

慎决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的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
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
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春江                    曾   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