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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7-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龙羽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 号)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 易,发行 价格为每 股人民 币 6.20 元,募 集
496,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8,621,400.00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457,378,600.00 元。募 集资金净 额 457,378,600.00 元 以及尚 未划转的 发行费
8,659,135.85 元共计人民币 466,037,735.85 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7)0006 号《验
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尚未使用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司专项账户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仍为 466,037,735.85 元,其中属于待划转的发行

费用为 8,659,135.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7,378,6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
开始使用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投资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实施主体
                                             资        (月)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
 1                                     16,791.49   16,791.49              T+24
         缆建设项目                                                              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5,340.34              T+24
                                                                                 展有限公司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3,181.70              T+2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0,424.33                T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7,313.53   45,737.86                --   --
       注:T 日为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日,即 2017 年 7 月 26 日。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前述高阻燃耐火特种电
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资金         投入进展

 1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16,791.49              10,434.34         62.14%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4,458.89         83.49%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1,444.63         45.4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424.33              20,424.33        100.00%
                        合计                              45,737.86              36,762.19        80.38%



       募投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建已开
始施工,大部分设备已经到货,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一部分已调试好的设备已经
投入生产经营,但由于部分设备需要根据公司需求重新设计实验定型及厂家生产
排期影响,尚有部分设备未到货;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七个网点已经完成初步设立,
但相关流程及管理尚在梳理完善中,尚未完全建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

因募投项目进展原因,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现象。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金龙羽”)计
划使用不超过 4,951.09 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
(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惠州金龙羽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4951.09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
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使用期为十二个月,以银行贷款基准利

率 4.35%计算,预计至少可以节约财务费用 215.37 万元。
    2019 年以来,公司业务依然保持较快增长,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增加,
目前公司贷款使用规模已经由 2018 年底的 2.73 亿元增加到 5.2 亿元,增长了
90.48%。因此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未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资金使用效
益,惠州金龙羽计划使用不超过 4951.09 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
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六、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公司从事风

险投资的情况以及相关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从事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有利于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费用支出,可以更好的扩张业务经营,有
利于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满足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1)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审议通过并实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4,951.09
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
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

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监
事会认为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
公司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
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春江                    曾   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