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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2020-01-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短期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龙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
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因公
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周转资金规模持续扩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暂时闲置

自有流动资金规模增加,因此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40,000 万元,合计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短期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
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单日购买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 60,000 万元,购买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
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额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不
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
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
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银行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
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
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40,000 万元,
合计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短期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单日
购买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 60,000 万元,购买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

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40,000 万元,
合计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短期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单日

购买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 60,000 万元,购买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额度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
加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春江                    曾   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