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0-04-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龙羽

保荐代表人:郭春江                            联系电话:0755-83829986

保荐代表人:曾亮                              联系电话:0755-8382998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3 次。包括:《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东吴证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 2018 年度定期
                                                   现场检查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核查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
                                                 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3 月 13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董事、监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股份
                                                                 变动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有水承诺:本人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
 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是               不适用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00%;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0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
 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郑会杰、郑美银、郑凤兰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       是               不适用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
 3、公司股东黄丕勇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或
                                                                  是               不适用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春江                  曾    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