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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11  

						证券简称:002882             证券代码: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2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在 2020 年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

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

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亚太(集团)较好的履行了审计职责,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88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 年9 月2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院1 号楼 B2 座3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

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

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

   亚太(集团)成立于 1984 年,1993 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 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 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

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关于印发<财政

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

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

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人数 2099 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六百余人,执业造价工程师三十余人,能够为客户提
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集团)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

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 10 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

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

新疆、雄安等地拥有 22 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

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

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集团)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

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

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 广东、江西、上

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

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亚太(集团)的目标是把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于广

大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

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专业服务。

   2011 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

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112.27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亚太(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人数 2099 人,其中合伙人 89 名;注册

会计师 541 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362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曾玉,注册会计师,2010 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上市

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曹巧芬,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上

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6.0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5 亿元,证

券业务 0.84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30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

地产业,亚太(集团)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玉,注册会计师,2010 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

务,为上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巧芬,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上

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骏,注册会计师,2013 年以来,一直在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

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 11 份,其中,2017 年 2 份,2018 年 2 份,2019

年 7 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曾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巧芬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与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在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人员进场时取得其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审阅,与审计项目经理就审计策略

和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与讨论。在审计过程中与审计人员保持沟通,并向其两次发出

审计督促函,在审计人员外勤工作结束时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检。

审计委员会对未审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前的审计报告初稿及经正式

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对亚太(集团)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审计工作

总结》。

    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足以满足公司独立审计机构的条件,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公司就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亚太会计师”)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

通,亚太会计师为本公司 IPO 申报会计师,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根据过往的审计工作情况判断,亚太会计师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我们认为续聘亚太会计师为公司 2020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

于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行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并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

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足够的谨慎性和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 2019 年度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公允,遵循了市场化

原则。


   4.本议案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