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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0-12-0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公司提交的的相关材料,基于
独立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聘任事项之独立意见: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聘任,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
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之独立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范围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水平,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郑永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夏斓、陆
枝才、冯波、郑焕然、熊忠红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勇华为公司总工程师,
聘任吉杏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夏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彭   松                                   丁海芳



  ____________________
        谷仕湘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