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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其中通讯方式召开 1 次,
现场会议召开 3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其
中,现场出席会议 3 次,通讯出席会议 4 次。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形。
    2021 年度,本人列席 2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1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上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之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之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之独立意见
    9、关于续聘 2021 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之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之独立意见
       11、对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
       会前,我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1 年 8 月 1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锦添翼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开发固态电池相关技术及产业化的框架协议> 的议案》
独立意见
  (三)2021 年 8 月 2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上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11 月 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至少 4
次前往公司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主要工作为:1、公司生产与经营状况、管
理(包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
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形;2、本人还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对 IPO 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生产的现
场管理进行了考察和检查;3、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签字会计师沟
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审计策略的制定;4、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及
签字会计师就外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5、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
及签字会计师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具有从事审计工作的经历与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在
以后的任职期间,我会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特长,用所擅长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
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规范运作出谋划策,向董事会提出独立、客观、科学的
决策意见。
    五、培训情况
    报告年度本人参加了深圳证监局董监高培训。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
生变化。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邮箱:30460319@qq.com。


                           独立董事:丁海芳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