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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2-10-2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提交的以下议案的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
护能力。根据公司查询的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期货市场诚信资
质。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 松


                       独立董事:丁海芳


                       独立董事: 谷仕湘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