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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事先获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定期)会议拟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
关议案资料,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 2023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
沟通,我们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方交
易条款,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 松


                         独立董事:丁海芳


                         独立董事: 谷仕湘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