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力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4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
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科
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
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查验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聂鹏举先生、李伟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
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
关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聂鹏举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李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谭希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谭希先生拥有丰富的审计专业知识
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具备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谭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我们同意聘任谭希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修订相关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
案,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意修订的 2018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王辉、郑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