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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18-11-14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
 有关副董事长的设置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修改。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第六十七条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
第一百〇六

   条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

   一条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第一百一十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三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