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18-11-14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
有关副董事长的设置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修改。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第六十七条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
第一百〇六
条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
一条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第一百一十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三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