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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独立董事郑馥丽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5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馥丽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继续担任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公司召集、召开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 5 次,通讯
参加 2 次,不存在委托他人或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现场列席了公司召
开的 3 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委托他人或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在
董事会上依法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投弃权和反对票。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会计政策变更、外汇套
期保值、委托理财、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时间                          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2018 年 3 月 24 日   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七次会议
      会议             召开时间                            事项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调整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2018 年 4 月 25 日    独立意见
    八次会议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2018 年 5 月 10 日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九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8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17 日
    十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2 日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十一次会议
                                         理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积极利用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后,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情况,主动向董
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及时跟进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了解执行的效率、质量,积极参加湖南证监
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培训并及时将所培训内容传达至公司,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本人在会计、审计方面的实践经验,给予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四、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8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
行了审慎考察,在换届选举新的董事会成员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过程中,提
前向董事会、总经理提出相关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对初选人员进行了资
格审查。
    2、2018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
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召集并主持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
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3、2018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的续聘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总结、内部控制报
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
况进行了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
质量。
    五、履行职务的有效性
    2018 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运
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公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规定,做好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维
护其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和投资收益权。
    3、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最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相关
规则、指引、公告的学习,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的文件,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提
高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为公司的持
续、稳健和快速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郑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