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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1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
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综 上 所 述 , 我 们 认 为 :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了 证 监 发 [2003]56 号 、 证 监 发
[2005]120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文件,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辉、郑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