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 …………………………………………………………… 第 3—13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4—5 页 (三)银行询证函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第 6—8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9 页 (五)本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第 10 页 (六)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1 页 (七)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12—13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1〕7-70 号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 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98,968,000.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98,968,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倪威等共计 22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 册资本 26,041,666.0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 号)核准,贵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636,000 股。鉴于贵公司在 2021 年 7 月 1 日已实施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59,690,400 股。根据最终特定投资者认 购情况,贵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1,66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87.2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向西藏瑞华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倪威等共计 22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 第 1 页 共 13 页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1,666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87.20 元,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1,703,812.64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88,296,174.56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仟陆佰零肆万壹仟陆佰陆拾 陆元(26,041,666.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62,254,508.56 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198,968,000.00 元,实收股本人民币 198,968,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009,666.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225,009,666.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3. 银行询证函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4.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 本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7.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第 2 页 共 13 页 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资 占注册资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本次增加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金额 本总额比 (%) (%)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股 18,750,002.00 8.33 18,750,002.00 18,750,002.00 8.33 境内自然人持股 82,823,055.00 41.63 88,448,053.00 39.31 82,823,055.00 41.63 5,624,998.00 88,448,053.00 39.31 境外法人持股 1,666,666.00 0.74 1,666,666.00 1,666,666.00 0.74 小 计 82,823,055.00 41.63 108,864,721.00 48.38 82,823,055.00 41.63 26,041,666.00 108,864,721.00 48.3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116,144,945.00 58.37 116,144,945.00 51.62 116,144,945.00 58.37 116,144,945.00 51.62 小 计 116,144,945.00 58.37 116,144,945.00 51.62 116,144,945.00 58.37 116,144,945.00 51.62 合 计 198,968,000.00 100.00 225,009,666.00 100.00 198,968,000.00 100.00 26,041,666.00 225,009,666.00 100.00 第 3 页 共 13 页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经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批准,由聂葆生、聂鹏举、永州市科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唐毅、刘中国、 刘宏良、李伟、谢福生、王新国、唐新荣、蒋鼎文、杨解姣、蒋耀钢、谢扬、肖 守峰、唐楚云、曾月娥、罗智耀、彭中宝、罗婷方发起设立,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登记注册,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1100561723591P 的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8,968,000.00 元,折 股份总数 198,968,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2,823,055 股,占股份总额的 41.6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144,945 股,占股份总额的 58.37%。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41,666.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25,009,666.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贵公司申请通过向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倪威等 共计 22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41,666 股,增加注册 资本 26,041,666.00 元。 2021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力尔电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 号)核准,贵公司 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1,666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87.20 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5,009,666.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 份总数 225,009,66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108,864,721 股,占股 第 4 页 共 13 页 份总数的 48.3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116,144,945 股,占股份总数的 51.62%。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1,66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9.20 元,应募集资金 总额为 499,999,987.20 元。坐扣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及保荐费(不含 税)9,999,999.7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999,987.46 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 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3050171790800001393 的人民币账户内。 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 1,703,812.90 元后, 贵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488,296,174.56 元 , 其 中 : 计 入 实 收 股 本 26,041,66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62,254,508.56 元。贵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第 0032 号记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 实收股本 198,968,000.00 元,本次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 225,009,666.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8,864,721.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8.38%,无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6,144,945.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51.62%。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 11,703,812.64 元,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11,703,812.64 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 9,999,999.74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471,698.12 元,律师费用(不含 税)1,132,075.48 元, 发行材料制作等其他费用(不含税)100,039.30 元。 第 5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