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40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1,666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9.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87.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不含税)9,999,999.7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999,987.46 元,已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
含税)1,703,812.9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8,296,174.56 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号
投资额
智能电机与驱控系
45,088.29 45,000.00 2020-431121-38-03-061904
统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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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50,088.29 50,000.00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科力尔
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天健审〔2021〕
7-627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231,511.84 元,的具体投入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的比例(%)
资金
智能电机与驱
控系统建设项 45,088.29 2,223.15 2,223.15 4.93%
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合 计 50,088.29 2,223.15 2,223.15 4.44%
此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发行费
用(不含税,含保荐和承销费用)人民币 11,703,812.64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50,982.71 元,本次
拟置换 750,982.71 元。
综上,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22,982,494.55 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进行部分投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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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2,982,494.55 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科力尔电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金额为
22,982,494.55 元。
3、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2,982,494.55
元。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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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科力尔电
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天健审〔2021〕
7-627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科力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科力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力尔电
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天健审〔2021〕
7-627 号),完整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天健审〔2021〕7-627 号)
5、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
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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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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