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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科力
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查验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
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能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
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
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其中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用
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的交易事项和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密切相关,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
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在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过程
中,公司仍应当持续增强操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杜建铭                                       郑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