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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8-2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力
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科力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 营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
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手为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 强的金
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掉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
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资金来源

   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日常跨境收支业务以及外币投融资业务,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 的情况
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
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
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
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
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 损失或
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
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 基于公
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并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 条款,
以防范法律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 险处理
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内控管理制度,持续
跟踪公开市场外汇价格及时评估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
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严格 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
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 与外币
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 避免出
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审计监察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
险,根据公司外销收入情况及市场汇率条件开展的业务。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
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 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科力尔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审批 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 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力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伟                        李 荣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