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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02-04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3-01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3 座 5 楼
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鹏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宋子凡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3 年 1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65,275,40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2.43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4,588,340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3-0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21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7,0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7,06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7,0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80%。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葆生、宋子凡、杜建铭、郑馥丽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宋子凡
    高级管理人员:宋子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王彩章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
证。
    公司董事长聂鹏举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聂葆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
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2,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1%;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0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524%;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47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意见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3-01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王彩章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
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