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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3 人,分别为: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独立
董事杜建铭先生、董事聂鹏举先生,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1/2 以上。其中独
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及各项工作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及确认,具体如下表所示:

    会议          召开时间                              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3 月 18 日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终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4 月 21 日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会议           召开时间                              事项
                                     《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员会第三次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的议案》
    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
                                     券投资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审计监察部 2022 年上半年度工作报告的
                                     议案》
                                     《关于审计监察部 2022 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10 月 20 日   案》
    四次                             《关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定期报告事项

    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
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
财务管理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监察部按照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
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实施;认真听取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年度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进
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保障了年报审计工作的有序开
展,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 利润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认真审查: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
求,综合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
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监督
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
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5、 内部控制评价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沟通。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
计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
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