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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热力: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27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京能热力                                  股票代码                 00289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华通热力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凌宇                                    李雷雷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8 号院 3 号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8 号院 3 号
  办公地址
                               楼 9 层 908                               楼 9 层 908
  传真                         010-83817800-8002                         010-83817800-8002
  电话                         010-83934888                              010-83934888
  电子信箱                     jnrl@bjjnrl.com                           jnrl@bjjnr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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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综合能源及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暖服务,同时向
部分用户提供生活热水。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主要是向用能
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
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使客户通过节能收益来实现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
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并通过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审认定。公司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是城
市小区“供热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首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供热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
家级、北京市级的行业标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集“供热项目投资、供热托管运营、合同能源管理、供热节能
技术研发、供热管理顾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供热公司。
       (2)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供热是指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城市热网向用户提供生产、生活用热的活动。供热系统是现
代化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
展。
       供热主要分为集中供热和分户供热两种方式。集中供热是指在工业生产区域、城市居民聚集区域内建设集中热源,向
该地区及周围的企业、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一种供热方式。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密度高、用热面积大,集中供热更
适合我国北方地区城市用热。分户供热是指用户自行采购安装供热设备进行供热,常见的分户供热有分户锅炉、地板辐射、
电热膜等方式。
       集中供热相较分户供热,具有节约燃料、减轻大气污染、节省用地、提高供热质量、噪音低、扰民少、自动化程度高、
设备故障率低等优势。目前,我国城市集中供热的热源形成了以燃气锅炉、燃煤锅炉、热电联产为主,其他热源方式为补
充的格局。随着中国城市化率提升,城市供暖面积进一步增加,同时伴随提出“3060”目标,我国及各级地方政府将“碳达
峰”“碳中和”以及“绿色低碳”写入城市发展规划,供热行业向清洁化、高效化发展。
       (3)我国供热行业市场情况
       供热是寒冷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小,但呈现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供热企业及相
关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集中于北方地区。伴随城镇化率的提升,新型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北方供暖面积持续增加;同时,随
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南方供暖市场逐步放开,为供热行业提供新兴增长点。受上述各类因素推动,我国供热行业持续
稳定发展。未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持续收紧,以及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设立和推进,供热行业向绿色低碳、节
能环保和智慧供热方面不断发展。
       1、我国供热面积增长情况
       根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高到 65%,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城镇人口数量仍将
有所增加。伴随我国城镇常住人口的增加以及城镇化率提高,城镇供热面积预计有所扩大,供热行业在这一趋势下也将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住建部《2022 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显示,2022 年年末,全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 111.25 亿平方
米,较 2021 年 106.03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4.92%,供暖管道长度达 49.34 万公里,增速 6.9%。
       2、北方供热市场发展情况
       集中供热是北方地区最主要的供热方式,尤其是华北地区大城市人口密度高、用热面积大,因集中供热具有节约燃料、
节省用地、减轻大气污染等优势,具有更强的规模效应,更适应大城市供热市场的特点。
       随着华北地区各地政府“十四五”规划的推出,京能热力重点供热地区北京、河北迁西等地政府计划在供热领域不断完
善核心城区薄弱区域管网改造,以及优化新城区发展建设布局,同时伴随着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推进,对能源替代、
能源增效以及智慧供热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 年-2020 年)》《关于加快构建本市安全高效低碳城市供热体系的有关意见》指出,北
京市将实施以新城、重点镇为中心的城市化战略,加大新城和小城镇的建设,并且新城和重点镇要因地制宜实现集中供热。
由于北京市周边热电厂较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现有热源和热力管网超负荷运转,北京市城乡供热发展不平衡,
城南地区、新兴的产业功能区、城乡结合部的用能水平和保障能力与中心城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北京市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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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N+X”供热体系,着力解决分散供热并尽可能提高集中供热面积,发展区域供热提高新城区的供热质量,预计到 2025
年,城镇地区供热面积约 10.5 亿平方米,较 2020 年底供热面积将增长约 1.5 亿平方米。
    河北省“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不断提
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
化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和要求有利于供热企业把握新增供热方向,同时能够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实现环保低碳、节能
减排要求,使供热行业早日达成“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3、南方供热市场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南方供暖市场作为我国供热行业的新兴增长点,尚处于发展初期,集中供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但后发潜
力明显。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方百城供暖市场:模式、潜力与影响”成
果发布会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南方地区分户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 6,577 万户,区域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 3,246 万户,将
分别带动我国居民消费 330 亿元、905 亿元。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由于供热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北京区域供热市场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
优势。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通过回收利用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低品位工业余热对迁西县县城中
心城区实施集中供暖,是经迁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迁西县中心城区唯一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供热公司;迁西富龙实施的低品
位工业余热供暖项目是国家制定“余热暖民工程”政策的依据及蓝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技术和经验在供暖行业处
于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
                                             2022 年末                  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406,500,290.67 2,071,523,208.04 2,072,201,150.42         16.13% 2,060,414,382.46    2,061,556,724.92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128,301,931.55       663,637,262.90    663,541,767.25        70.04%   632,768,533.03         632,655,214.02
净资产
                                                                        本年比上
                                              2022 年                                           2021 年
                   2023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085,065,601.23 1,028,559,039.31 1,028,559,039.31          5.49% 1,005,044,862.83    1,005,044,862.83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52,363,843.68     30,868,729.87        30,880,385.50     69.57%    27,383,706.81          27,270,387.8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52,270,012.92     25,802,845.39        25,814,501.02    102.48%    26,013,813.41          25,900,494.40
性损益的净
利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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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260,554,652.94    257,850,269.44     257,850,269.44        1.05%     240,496,031.12          240,496,031.12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
益(元/                   0.25               0.15                 0.15     66.67%                   0.14                  0.14
股)
稀释每股收
益(元/                   0.25               0.15                 0.15     66.67%                   0.14                  0.14
股)
加权平均净
                         7.27%              4.76%                4.76%      2.51%                  4.42%                 4.42%
资产收益率
平均净资产
                         5.84%              4.76%                4.76%      1.08%                  4.42%                 4.42%
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解释 16 号。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52,854,539.78        13,693,023.17              3,670,237.17          414,847,80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739,081.48       -67,708,920.92          -68,756,105.16              19,089,78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9,662,445.18       -68,663,470.99          -68,770,046.88              20,041,085.6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501,482.46        24,028,879.69          177,108,897.60            239,918,358.1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露日前一个                                         前一个月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790              26,887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月末普通股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8.46%               75,036,000        60,840,000      不适用                0
赵一波                      境内自然人       16.34%               43,069,346                 0      质押         31,991,556
陈秀明                      境内自然人        5.38%               14,175,689                 0      不适用                0
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有
                                              2.60%                6,843,133                   0    不适用                  0
(有限合伙)                    法人
吴大伏                      境内自然人        0.77%                2,039,800                   0    不适用                  0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
                             境外法人         0.48%                1,267,800                   0    不适用                  0
户资金
                                                          4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5%              1,199,406              0    不适用                0
J. P. Morgan Securities
                           境外法人          0.41%              1,089,800              0    不适用                0
PLC-自有资金
郭玉龙                   境内自然人          0.37%                  970,000             0   不适用               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2%                  833,412             0   不适用               0
                                       1、2022 年 2 月 11 日,赵一波先生与京能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
                                       权委托协议》,京能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赵一波先
                                       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4,196,00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2,800,000 股的
                                       7%)转让给京能集团,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 43,069,346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21.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京能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本次转让过户
                                       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但委托期限到期日不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表决
                                       权委托期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2022 年 7 月 12 日,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同时表决权委托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已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京能集团,实际控制
                                       人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
                                       根据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之表决权委托期限,
                                       截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的一致
                                       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吴大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39,8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039,800 股;
(如有)                               股东郭玉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7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970,000 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
                               本报告期新             归还数量              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全称)
                                 增/退出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吴大伏                            新增              0             0.00%            2,039,800              0.77%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
                                   新增              0             0.00%            1,267,800              0.48%
 资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0             0.00%            1,199,406              0.45%
 J. P. Morgan Securities
                                   新增              0             0.00%            1,089,800              0.41%
 PLC-自有资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0             0.00%              833,412              0.32%
 MORGAN STANLEY & CO.
                                   退出              0             0.00%              651,794              0.25%
 INTERNATIONAL PLC.
 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        退出              0             0.00%                    0              0.00%
 资中心(有限合伙)
 王丰文                            退出              0             0.00%              126,300              0.05%
 陶翔宇                            退出              0             0.00%                    0              0.00%
 李赫                              退出              0             0.00%              578,588              0.22%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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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和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暨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名称由“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京能
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Beijing Jingneng Thermal Co.,Ltd.”;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起,公司证券
简称由“华通热力”变更为“京能热力”;英文简称相应变更为“Jingneng Thermal”;公司证券代码“002893”保持不
变。
       (二)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1、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和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和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和 2023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和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86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
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51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
了 审 核 , 并 形 成 了 审 核 问 询 问 题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在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后,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信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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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
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4、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并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作进一步修订并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5、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01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以及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
作进一步修订并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2023 年 7 月 12 日和 2023 年 7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6、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7、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北京京能热
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8、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文件。
    9、2023 年 11 月,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840,000 股,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5,8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63,279.3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21,116,720.62 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60,840,000 股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三)董监高变更事项
    1、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胥成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胥成增先生因达到退休年
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监事任职后生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海滨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提名,选举李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致同意选举李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详见 2023 年 11 月 7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权益分配方案为: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 0.4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 8,720,4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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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7.04 元/股调整为 7.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由 42,831.36 万元调整为 42,588.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五)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改。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改。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完成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4 号楼 5 层 01 室”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
物馆东路 8 号院 3 号楼 9 层 908”,公司注册资本由 202,8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263,640,000 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和 2023 年 11 月 12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4 年 1 月 12 日,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京能集团和
赵一波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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