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热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10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1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8.5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56,8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9,185,534.5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614,465.41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17 年 9 月 12 日“XYZH/2017BJA20506”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集中管理。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 年 9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初始存放金 截止本公告日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额(万元) 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
扩大供暖投
份有限公司北京 603186383 10,000.00 23,286.72
资运营项目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
节能改造工 1101040160
限公司北京中关 8,000.00 12,555.91
程项目 000683655
村支行
2018 年 10
研发中心项 华夏银行股份有 1028800000
1,000.00 0.00 月 16 日销
目 限公司北京分行 0977803
户
补充流动资 大连银行股份有 5713322090
2,761.45 10,755.98
金 限公司北京分行 27421
合计 -- 21,761.45 46,598.61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目前“研发中心项目”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截止
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专用银
行账户 10288000000977803 的资金余额为 3,425.24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
入)。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
公司开立的一般账户,并已办理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