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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2018-10-3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远意通热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90 万份股票期权。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