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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05 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三区 5 号楼
5 层。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谢凌宇女士
    6、会议的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人 数 共 计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66,283,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9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66,283,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9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3 人,代表股份 4,063,2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
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283,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62,7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3%;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283,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62,7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3%;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283,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62,7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3%;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项下提供动产抵押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283,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62,7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3%;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王华堃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