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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
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
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
上述调整。

    二、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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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孟庆林                              许   哲




          芮   鹏                             徐福云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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