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热力: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11-11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139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 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三区 4 号
楼 5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孙洪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卢宏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谢凌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马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赵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孟庆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芮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徐福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刘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5.02 选举王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5.03 选举于子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上述第 3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其中非独
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
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是《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前提,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后,后
续提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00 √
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3.00 应选人数(6)人
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孙洪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卢宏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谢凌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5 选举马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6 选举赵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4.00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孟庆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芮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徐福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
5.00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5.01 选举刘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5.02 选举王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5.03 选举于子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提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00 √
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3.00 应选人数(6)人
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孙洪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卢宏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谢凌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5 选举马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6 选举赵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4.00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孟庆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芮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徐福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
5.00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5.01 选举刘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5.02 选举王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5.03 选举于子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议案4、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议案3、议案4为选举非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3.01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4.01代表第一独立董事位候选人,4.02代表第二位独
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5为选举股东监事,5.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5.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
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
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股东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
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
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
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
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00 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3.00 应选人数(6)人
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孙洪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卢宏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谢凌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5 选举马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6 选举赵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4.00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孟庆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芮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徐福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
5.00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5.01 选举刘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5.02 选举王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5.03 选举于子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
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
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
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