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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孙洪江先生、卢宏广先生、侯岩峰女士、谢凌宇女士、马岩先生
的个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
条件。
    二、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孙洪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卢宏广先生、侯岩
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谢凌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马岩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孟庆林、芮鹏、徐福云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