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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1-03-09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uaYuanYiTong Thermal Technology Co.,Ltd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4 号楼 5 层 01 室)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监管机构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1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
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特定发
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1,517,19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


                                    2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
形,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对股份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5、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
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
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该等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用于“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供暖技术改造项目”、
“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轻重缓
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7、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3
    9、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
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
执行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相关措施及承诺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回报措施”。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
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目录
公司声明........................................................................................................................ 1
特别提示........................................................................................................................ 2
目录................................................................................................................................ 5
释义................................................................................................................................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8
      一、公司基本情况.................................................................................................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背景和目的.........................................................................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1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1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4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5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5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6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6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2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5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务结构的影响....................................................................................................... 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6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6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6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7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7


                                                                  5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1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1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34
   三、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35
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39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39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41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42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42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
   行的相关承诺....................................................................................................... 43




                                                          6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华通热力、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指
行、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股票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本预案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华意龙达               指 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华通兴远               指 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迁西富龙               指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迁西和然               指 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津西钢厂               指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HuaYuanYiTong Thermal Technology Co.,Ltd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通热力

    股票代码:002893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12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4 年 10 月 24 日

    股本:205,057,320 元

    法定代表人:李赫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4 号楼 5 层 01 室

    电话:010-83817835

    传真:010-83817800-8002

    互联网网址:www.huatongreli.com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施工总
承包;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背景和目的



                                      8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背景

    1、供热行业节能减排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引导方向

    供热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居民切身利益及生活质
量。目前城市供热所用能源包括煤炭、燃油、天然气和电能等,其中煤炭、燃油
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烟尘等是大气环境污染源之一。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
三角、珠三角、东北等重点地区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加快推进以气代煤,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2020 年 7 月,北京市发
改委、统计局发布《关于公布 2020 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做好相关工作
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市内各区对国家“万家”
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纳入各区政府年度节能目标
责任考核体系,提高全市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 年 11 月,“2020 新基建绿色投资大会”
提出中国将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规划中将提出与新达峰目
标相衔接的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四五”规划纲
要》;2020 年 12 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 2021 年的八大重点任务之
一;2021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
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
利用。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频繁出台和修订,体现出我国降低碳排放的决心和紧
迫性,清洁供热、节能减排成为供热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2、全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南方供暖市场的开辟将拉动供热需求提升

    2020 年 7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投资
和消费需求,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2020 年 8 月,《中
国农村发展报告 2020》中指出,预计到 2025 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5.5%。
伴随着城镇化的高速推进,我国城镇建筑面积不断增加,集中供热作为北方地区
冬季采暖的主要方式,集中供热面积逐渐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 年


                                    9
我国集中供热面积达到约 100 亿平米,较 2018 年 87.8 亿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增
长 13.90%。

    目前,我国南方供暖市场处于发展初期,集中供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但后
发潜力明显。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
的“南方百城供暖市场:模式、潜力与影响”成果发布会预计,到 2030 年,我
国南方地区分户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 6577 万户,区域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 3246
万户,将分别带动我国居民消费 330 亿元、905 亿元。

    3、专注节能技术研发及应用

    自成立以来,公司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以及改造,坚持走智
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低碳供热之路。公司与多家高校合作,全面开展供
热节能技术的创新与研发,先后掌握了“烟气冷凝余热回收技术”、“高效脱白冷
凝技术”、“水-水换热技术”、“供热系统智能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实现
了节能减排、智慧供热的目标。

    “烟气冷凝余热回收技术”通过对锅炉尾部排烟中显热和水蒸气凝结所释放
潜热的回收,可以进一步将热能用于预热供热循环水或预热空气进行助燃,同时
余热回收过程中的冷凝水可以溶解烟气中的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减少有害气体
的排放,积极落实国家环保标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目的

    1、实现节能减排功能,降低生产成本

    北京是国内集中供暖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2021 年 1 月,北京市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治理专场新闻发布会指出,北京将加快构建坚强韧性、绿色低碳、智慧
高效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公司在供热规模、安全生产和
服务效率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通过对北京市内的供热系统进行烟气余热
回收和安装供热智能控制设备,提高供热效率,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
物的排放量,满足节能减排的需要,实现供热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迁西富龙于 2014 年 8 月实施工业余热供暖项目,公司为贯彻落实《北方地
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业余热利用效率,

                                    10
拟对津西钢厂工业余热回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烧结矿料在冷却过程中释放的
热量进行回收并用于迁西城区采暖,解决迁西县热源紧张的局面,实现经济利益
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2、供热管网升级改造,扩大收入规模

    2020 年 5 月,通过收购等方式,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二
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业务覆盖区域拓展至河北省迁西县。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
进一步实现城区居民住房条件改善,迁西县稳步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居民供暖需求增加。公司拟对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老旧主干管网进行
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以满足迁西县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

    3、进一步提升供热系统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公司全面管理升级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自动化、智能化是供热行业提高供热能效、实现精准
供热的必备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
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将利用供热智能控制系统实现温度变化自动调节和运营数据
采集,进一步提升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供暖的稳定性。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
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


                                  11
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
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
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12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 (1+N)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P0-D)/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特定发
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1,517,19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
前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
形,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对股份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
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该等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按


                                       13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
 1                                                      13,461.36        12,199.01
         供暖技术改造项目
 2       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7,158.89         6,800.99
 3       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         6,000.00
                       合计                             26,620.25        25,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轻重缓
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最终是
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

                                       14
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 至 本 预 案 公 告日 , 公 司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赵 一 波 先 生持 有 公 司
57,265,346 股,持股比例为 27.93%。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更。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61,517,196 股测算,赵一波先生持股比例
最低减少至 21.4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为陈秀明先生,
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4.97%,与赵一波先生持股比例仍有
一定差距,其他股东股权分布较为分散,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获得上述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
 1                                                      13,461.36        12,199.01
         供暖技术改造项目
 2       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7,158.89         6,800.99
 3       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         6,000.00
                       合计                             26,620.25        25,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轻重缓
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供暖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供暖技术改
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

       (4)项目主要内容:在迁西县进行供热主管网升级改造;购置安装换热机
组,在迁西县周边的津西钢厂新增烧结环冷余热回收系统。



                                       16
    2、项目必要性

    (1)降低供热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高,迁西县城镇建设以及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形成新
增供暖需求。现阶段公司主要通过回收迁西县周边的津西钢厂高炉冲渣水余热对
迁西县区进行供热,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同时降低高价供热原材料高
压蒸汽的采购量,公司拟在津西钢厂矿石烧结流程中新增烧结环冷系统,将烧结
矿料在冷却过程中释放的热量回收并用于迁西县区供暖。

    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提高津西钢厂工业余热利用效率,减少公司高价供热原
材料高压蒸汽的采购量,进而降低公司供热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扩大供热面积,满足城市发展和供热负荷的需要

    迁西富龙拥有迁西县城供热特许经营权,其在网供热面积约 436 万平方米。
随着迁西县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和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带来大量县城
常住人口,导致供暖需求增大。由于迁西县城部分原有管网建设较早,其使用年
限已经接近寿命,部分管道口径也无法满足新增水流量,管网容量和安全情况日
益凸显,集中供热的供需矛盾越发突出,因此管网升级改造、新建换热站的问题
亟待解决。

    本项目将对新纳入热网小区建设换热站,建成后可扩大 121 万平方米供热面
积,满足居民供热需求,同时升级、改造管网能有效提升公司供热运行可靠性,
为供热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奠定基础。

    (3)满足城市发展对节能减排的需要

    近年来国内经济不断发展,清洁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峻。国家将
节能和环保作为战略方针长期予以贯彻,供热行业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投资降低
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已势在必行。迁西县城周边的津西钢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大量余热尚未实现充分利用,造成能源浪费,同时迁西县城在发展建设过程中面
临新增居民住宅和商业地产集中供暖的问题,因此,合理有效地回收工业余热进
行供暖可减少天然气、煤炭等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有利于当地实现资源
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目标。

                                   17
       本项目回收钢厂收烧结矿料在冷却过程中释放的热量用于居民和商业供暖,
进一步利用工业生产中的余能余热,顺应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满足迁西县城的发
展需求,既能提升社会效益,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

       3、项目可行性

       (1)节能减排鼓励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明确将新能源、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领域列为鼓励类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中将“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列为七大战略新兴产
业重点发展的产品和服务类别。本项目所涉及的清洁供热、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
技改工程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类别。

       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
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宣布进一步减排目标,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2020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明确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 2021 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国家陆
续出台的节能减排规划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
保障。

       (2)专业团队及深厚的技术积累保障技改顺利实施

       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培养,在近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培养了一支具备专业理
论知识和丰富实务操作经验的团队,能够准确判断行业发展趋势,顺应政策和市
场需求布局供热技术的研发方向和应用领域。公司与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深度合作,聘请多位国内专家组成顾问团队,搭建
了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2020 年,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使迁西富龙、
迁西和然成为本公司二级控股/全资子公司,获得了在工业余热回收领域有丰富
运营经验和技术积累的团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节能降耗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
力。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8
       本项目预计在 3 年建设期内,分别建设并投产 7 个子项目,实施计划所采取
的措施及原则是:各项工作实行平行交叉作业,严格管理和科学实施,确保整体
进度按时完成。

                                                                           时间
序号                             项目
                                                                    T1         T2   T3
  1      长城路东侧棚户区改造回迁建设项目
  2      桃源街供热主管线升级改造工程
  3      林茂街供热主管线东西贯通工程
  4      新增 1#、2#、4#烧结环冷余热回收系统
  5      丰顺锅炉房-喜峰南路-长途汽车站供热主管线升级改造工程
  6      喜峰路沿紫玉街-团结路-桃园街供热主管线升级改造工程
  7      喜峰路供热主管线升级改造工程
注:表中“T1、T2、T3”分别对应项目开始后的第 1 年、第 2 年、第 3 年。

       每个子项目建设期为 8 个月,各项工作实行平行交叉作业,预计在当年 11
月正式供暖前,完成所有建设期工作,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季度
                      内容
                                                  Q1          Q2          Q3        Q4
前期准备工作
设备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与培训
设备试运转、验收
注:表中“Q1、Q2、Q3、Q4”分别代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

       5、项目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供暖技 术改造项目总投资
13,461.3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2,199.01万元。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供热面积121万平方米,年新增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分
别为3,872.00万元、1,083.45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44%,静态投资回收
期(税后)为7.03年(含建设期);现有供热面积每年可节约原材料成本774.78
万元。本项目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19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4)项目主要内容:对锅炉房进行燃气热水锅炉节能改造和安装供热智能
控制系统,主要为在锅炉尾部安装烟气冷凝余热回收装置,以及在锅炉房安装供
热智能控制系统。

    2、项目必要性

    (1)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其主要成分是甲烷,具有热值高、燃烧充分、排
污小等优点。天然气在燃烧过程中,甲烷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产生大量高温
水蒸气以及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排出的烟气温度在 150 至 200 摄氏度之间,热
值通常可占到燃气热值的 10%。水蒸气挥发会带走大量潜藏的热能,造成能源浪
费和环境热污染。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现有供热系统将配备烟气余热回收设备,在锅炉尾
部安装烟气冷凝余热回收装置,降低烟气温度,回收烟气热量,提高燃气锅炉供
热效率,减少天然气耗用量,实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目的。

    (2)提升公司智能化监控能力

    近年来,城市集中供热呈现加速发展势头,供热面积不断扩大,供热设备、
节点和用户随之增加,智能化管控成为供热行业发展趋势之一。公司将自动化监
控系统应用于锅炉房、换热站及热网,采用更加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实现锅炉房、
换热站的自动运行,便于生产运营调度、管理、分析、核算、统计等方面的智能
化升级。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以自有控制平台集中将室外温度实时数据和预计数据传
输至各供热控制管理处,替代现有室外温度监测点,提高测温精准性;在用户室
内配置室温采集器,与供热现场控制器、公司通讯平台相连接,实时提供室内温

                                   20
度数据;通过对室内外温度的智能化监控以及在供热系统上加装的智能调节装置,
执行间歇调节供暖方式,在室外温度较高时段停止供暖,室外温度低于一定水平
时段启动供暖,并依据时段、天气等因素设定不同供热温度,既有效降低天然气
消耗量,也兼顾用户的舒适度,实现成本控制和品牌推广的双赢效果。

    (3)降低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污染

    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断受到雾霾天气的影响,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
工业生产排放物、机动车尾气排放及冬季北方集中采暖时对燃烧物的排放。供热
企业为能源消耗大户,有效回收利用烟气余能余热对于降低污染物排放、提升空
气清洁度将发挥积极作用。2020 年 2 月,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污染防治攻坚
战 2020 年行动计划》,设定北京市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为全市、各区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继续深入实施“一微克”
行动,聚焦重型柴油车、扬尘、生产生活源治理等重点领域。

    本项目将采用先进的烟气冷凝余热回收装置,加大对烟气的高温利用,减少
烟气排放量,降低烟气中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对环境的污染,符合国家出台的
一系列环保政策。

    3、项目可行性

    (1)国家及地方政策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支持

    供热是国家基础公共服务之一,涉及国计民生。2019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明确将新能源、环境保护与资
源节约综合利用领域列为鼓励类产业。

    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提出,把“节约优先
战略”作为重点实施战略之一,要求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方
针相继出台支持供暖行业走清洁环保、低耗高效的路线。2021 年 1 月,北京市
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
订)》,提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国家


                                     21
和地方环保节能政策为供热企业推广高效能新技术新模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
供了有力保障。

    (2)高素质人才团队和丰富的技术经验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秉承“人才兴企、人才强企”的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激励办法。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稳定的经营管理与研
发生产团队。

    公司与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通过聘请
院士和大学教授组建专家顾问队伍、共建“节能环保科技中心”等方式,全面推
进企业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先后攻克并掌握了防腐高效低温烟气冷凝余热
深度利用、分时分区控制等能源综合利用、智能化控制先进技术,高素质的人才
团队和大量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3)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工程质量管理,坚持环环检测、层
层监控。公司通过不断吸收、改进先进技术,研发更加符合国内客户需求及国家
政策要求的技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具有华通热力企业标准
的 5s 标准化管理项目建设规范和 4s 维保管理体系。同时,公司通过了国家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与碳排放、知识产权五大体系认证及北京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北京市供热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首批达
标单位。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了公司供暖、节能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
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4)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将市场拓展职责从公司总部的集中管理下沉到分部、分(子)公司,增
强了市场拓展覆盖面,加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角色转变。公司打造了一支“懂业
务、懂技术、会服务”的营销团队,使公司在供热行业中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

    目前,公司已经与北京北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了保证供热的

                                    22
可靠性、运行的稳定性、经营成本的可控性,地产开发商与供热企业合作较为稳
定。此外,公司搭建了集咨询、报修、投诉、回访、缴费、调研等于一体的“客
户服务呼叫中心”,实现 7×24 小时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并在供暖季实行“区域
共享服务平台”,公司也因此凭借优质的服务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原则是:各项工作实行平行交叉作业,严格
管理和科学实施,确保整体进度按时完成。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实施
进度计划如下:

           建设阶段                      第一年                第二年
设备采购阶段
招聘、培训人员
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5、项目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

    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 7,158.89 万元,拟使用募
集资金 6,800.99 万元。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预计每年可节省天然气 1,067.73 万立方米,预计降
低原材料成本 2,882.87 万元。

    (三)偿还银行贷款

    1、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6,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降低资产负
债率,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项目必要性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207,240.05 万元,总负债 145,647.63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为 50,956.92 万元。公司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不利于
长期经营战略的规划和实施,进而会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力。

    3、项目可行性

                                    23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
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
余热供暖技术改造项目”、“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和偿还
银行贷款,系公司围绕主业的进一步投资和财务规划。募集资金到位且项目建成
投产后,公司供热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效果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体而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
发挥与原有主营业务的协调效应,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
断提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相应提高,整体资产负债
率下降,公司抵御财务风险能力增强。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偿债
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进一步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
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后续业务
发展提供保障。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2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聚焦核
心主业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增强供热运营能力,扩大节能减排技术的市场应用,
节约原材料成本,进一步扩大盈利规模,降低负债水平和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综
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增加,原股东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
变化。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61,517,196 股进行测算,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57,265,346 股,持股比
例为 21.48%。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为陈秀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发行后股
份总数的 14.97%,与赵一波先生持股比例仍有一定差距,其他股东股权分布较
为分散,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
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增强公司

                                   25
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得以优化,总资产和净资产
规模增加,整体资产负债率下降,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业务将得到进一步稳

健发展。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长期来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契合,具有良好的
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将持

续释放,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和盈利能力将稳步提高。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短期内将大幅增加;随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逐渐增加;项目建成并达

产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将逐步上升。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等方面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26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
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 70.28%。本次非
公开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将更加合理,公司经营抗风
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负债增加(包括或有负债)
或资产负债率过低的情况,亦不存在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属于供热行业,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作为公
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热行业在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
需要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供热系统是现代化北方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
要和生活质量。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如果未来我国产业政
策发生重大变动,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规定,有可能加大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增加
市场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二)财政补贴风险

     供热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供热行业主要在北方地区,


                                    27
供暖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制定了较为刚性的居民供暖价格。当燃料价格持续
上涨时,居民供暖价格保持稳定,对供暖企业盈利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北京市
政府根据能源价格的波动,向居民供暖项目发放燃料补贴,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
时,燃料补贴上涨,反之则随燃料价格而下降。燃料补贴的波动对冲了能源价格
的波动,使得供热企业的经营保持稳定。

    如果现行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而供暖价格又未能充分市场化,即
企业不能在取消补贴机制的情况下根据市场供需来定价,则公司盈利会受到不利
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供暖收费标准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企业和民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对供暖价格实
行政策性调控,公司自身不具备定价权。如果政府不能适时调整供暖价格,能源
价格、人工成本等方面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构成压力。

    公司热力服务收入对公司总体盈利水平起到决定性影响,目前,在政府对燃
料价格和供暖价格两端定价的政策环境下,公司热力服务的收入与成本呈现出基
本一致的变动趋势,保证了该项业务毛利率的稳定,从而确保公司整体毛利率波
动较小。若未来供热行业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两端价格联动机制,
则公司会面临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四)业务地域集中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该地区人口密集,集中供暖需求量
较大,而且地方政府为供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在北京地区实现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都在 90%
以上。目前公司正在其他地区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如果公司不能加快其他地区
市场开拓的进度,对北京地区依赖性过高,当北京地区经济发生重大变动时,公
司可能面临区域性经营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下列税收优惠,主要包括:



                                   28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 号)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供
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 号)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供暖
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规定,本公司享有以下税
收优惠:(1)本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
收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2)
本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
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华通热力及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华通热力之子公司华通兴远、迁西和然享有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果未来上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不再延续,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从建设到体现节能
效益、收取供暖费用,周期较长,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
仍存在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
剧、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原因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
实施、延期或者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总额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


                                     29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不能同步增
长,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监管
机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0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
决定》 证监会令第 57 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
款。根据《公司章程》(2020 年 10 月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31
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分配方式以
现金分红的方式为主。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
外,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

    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特殊情况是指: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数;当年或者未来 12 个月内拟内部投资、对外投资或者收购资产等投资项目单
笔金额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32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
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
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
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
预案。

    2、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
供便利。

    5、公司年度盈利但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预留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33
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论证,结合行业竞争、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资金需求规划等因素详细说明原因,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
审议、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 122,9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以 157,736,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二)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726.05     4,273.25     5,221.31
现金分红(含税)(万元)                         1,577.36     2,459.60     1,200.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38%      57.56%       22.98%
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万元)                                           5,236.96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万元)                                             4,740.2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10.48%
比例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34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向股东现金分红后,均
结转至下一年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继续用于公司经营,满足公司营运资
金的需求。


三、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
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5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等情况,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证本规划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的具体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分配方式以
现金分红的方式为主。

    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
外,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

                                    35
    特殊情况是指: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数;当年或者未来 12 个月内拟内部投资、对外投资或者收购资产等投资项目单
笔金额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10%。

    2、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
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36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
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
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
供便利。

    (5)公司年度盈利但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
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预留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
以披露。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论证,结合行业竞争、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资金需求规划等因素详细说明原因,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
审议、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7、本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37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
的形式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38
   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产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9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估计,
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即发行 61,517,196 股(含
本数)(该发行数量仅为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准)。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 万元(该发行规模仅为假设,最终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及实际发行的发行规模为准)。

    6、假设 2021 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不考
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公司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90.34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62.81 万元。根据公司 2019
年 1-9 月净利润占 2019 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 66.55%以及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测算
2020 年全年相应数据。



                                    39
    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 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假设不
构成盈利预测)。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情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
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
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分别对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 10%、持平和下降 10%三种情
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普通股股数(股)                     205,057,320     205,057,320      266,574,516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5,0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61,517,196
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1 年 9 月
假设 1: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较 2020 年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4,042.72        4,447.00          4,447.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2,498.67        2,748.54          2,748.54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62,483.32       66,930.32         91,930.32
产(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2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2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2            0.13               0.1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12            0.13               0.1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4%           6.87%             6.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3.86%           4.25%             3.87%


                                        40
产收益率
假设 2: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较 2020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4,042.72        4,042.72        4,042.72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2,498.67        2,498.67        2,498.67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62,483.32       66,526.05       91,526.05
产(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2            0.12            0.11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12            0.12            0.1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4%           6.27%           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3.86%           3.87%           3.53%
产收益率
假设 3: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较 2020 年下降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4,042.72        3,638.45        3,638.45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2,498.67        2,248.80        2,248.8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62,483.32       66,121.78       91,121.78
产(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2            0.11            0.10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12            0.11            0.1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4%           5.66%           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3.86%           3.50%           3.19%
产收益率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相
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
的时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不能同步增长,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41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
势和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提高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本预案“第
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进行,①“迁西富龙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供暖技术改造项目”旨在拓展北京市场以
外其他地区的供热业务,提高工业余热利用效率,减少原材料采购量,降低供热
成本,提升盈利能力;②“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将降低
公司现有供热业务天然气消耗量,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能源成本;③偿还银行贷
款可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长期重视人才的培养,已形成一批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管理团队和稳
定、高素质的技术团队,能够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高效
运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的技术是对公司现有技术的改进升级,将节能
环保先进技术运用于公司现有供热业务,充分利用公司现有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
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后续发展能力。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向监管,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42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
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使用,公司原材料成本下降,营业收入增加,
经营业绩将会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建设,高效完成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力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提供了
制度保障。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
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北
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
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
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
                                    43
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
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若本人因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致使摊薄
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44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45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之盖章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