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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会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总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
差额支付承诺的支付义务及回售和赎回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
该笔担保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
    2、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北京
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日常
运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在 2020 年度为迁西富龙补充流动资金向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3,600 万元。
    3、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担保额度为 23,600 万元,其中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0,000 万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3,600 万元。上述担保公司均已履行相应审批
程序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除以上担保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
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孟庆林、芮鹏、徐福云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