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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复牌公告2022-02-14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通热力,股票代码:002893)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一、停牌情况概述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正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赵一波先生拟向北京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同时
公司筹划向京能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宜,最终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
准。若前述事项最终达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通热力,股票代码:002893)
自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交易日。
    因交易协议尚未签署,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
通热力,股票代码:002893)延期复牌,即自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开市
起继续停牌 3 个交易日,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复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和 2022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和《关于
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2 年 2 月 11 日,赵一波先生与京能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赵一
波先生拟向京能集团转让公司股份 14,19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7%;同
日,赵一波先生与京能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赵一波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公司 43,069,346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京
能集团行使。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京能
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日,京能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 ,京能 集团 拟通过 现金 方式全 额认 购公司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不超过
60,840,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股数为准),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公告。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
通热力,股票代码:002893)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及向京能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尚需取得北
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履行经营者集
中申报并取得反垄断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
审查或不予禁止的决定或同意文件,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
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