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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和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原控股股东赵一波先生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
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总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
差额支付承诺的支付义务及回售和赎回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
该笔担保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
    2、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二
级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名下部分供热设备及其附属设
施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8,00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除以上担保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孟庆林、芮鹏、徐福云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