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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8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交易自查
发现,由于业务信息传递问题造成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
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现予以补充追认。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中目前
没有关联董事,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北京宏江竣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江竣业”)采购设备、工程施工及维修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等。公司与宏江竣业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构成关联关系,现对
上述交易按关联交易的审批要求予以补充追认。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企业名称:北京宏江竣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000 万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A3E0XD
    5、法定代表人:叶秀杰
    6、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5 日
    7、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城粮站 2 幢 104 号
    8、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设计;销售机械设
备、电气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锅炉、电
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供热服务(燃煤、
燃油生产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园林绿化管理;租赁建筑机械设备;
保洁服务;劳务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目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1                  王琳琳        自然人股东                     51%
         2                  叶秀杰        自然人股东                     10%
         3                    杨昊        自然人股东                     10%
         4                    蒋岑        自然人股东                      8%
         5                  王雪娜        自然人股东                      8%
         6                    蔡皓        自然人股东                      8%
         7                    杨柳        自然人股东                      5%
                   合计                       —                        100%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洪海先生自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曾任宏江竣业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及经理,曾为宏江竣业股东。
    孙洪江先生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2 月 4 日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任公司董事,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4 日任公司
总经理。
    孙洪海先生为孙洪江先生的哥哥。
    11、宏江竣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财务指标
                       1-9 月(未经审计)              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01.78                      7,998.34
 负债总额                              4,789.67                      8,410.98
 净资产                                 -287.89                       -412.64
 营业收入                                 2,985.28                       11,163.26
 利润总额                                   119.78                          489.52
 净利润                                     119.50                          48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
                                           -485.55                            75.23
 现金流量净额
       (二)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宏江竣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追认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主要向宏江竣业采购设备、工程施
工及维修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宏江竣业自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为公司关联方。现对上述交易按关联交易的审批要求予以补充追认:其
中 2019 年度合同金额 313.72 万元;2020 年度合同金额 6,857.35 万元;2021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2 日合同金额 8,033.54 万元。
       公司与宏江竣业发生上述关联交易补充确认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当年采购金额占
                                  关联交易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 上一年经审计净
                                      时间
                                                                  资产的比例
          向 关 联 方 采购 设    2019 年度               269.61           0.43%
          备、工程施工及维       2020 年度             6,790.54         10.67%
 宏江竣业
          修服务、工程造价       2021 年 1 月 1 日
                                                         241.67              0.40%
          咨询服务等             -7 月 2 日
   注:上述期间签署的合同在 2021 年 7 月 3 日至 12 月 31 日的采购金额合计 5,492.27 万

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合同均为公司内部固定格式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一)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公司及子公司向供应商预付部分合同额作为预付款或施工完毕
后支付部分合同额(具体合同约定以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5%;留 5%待 2 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二)项目验收
       1、供应商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
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2、公司及子公司指派验收负责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与供应商办理验收
合格交接手续。如公司及子公司需更换验收负责人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方为有效。如没有合同中约定的公司及子公司专门指派的验收负责人签字,视为
未进行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
    (三)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延期完工的,公司及子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每延期一日按合同
总额的千分之二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子公司造成的
一切经济损失。如供应商在公司及子公司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公司
及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
    2、若供应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除无偿返工外还应向公司及子公
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公司及子公司
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供应商还应
全额补足。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以及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书面确认和书面变
更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仅有双方代表签字的,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主要为关联采购服务,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有偿、公平、自
愿的原则,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追认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工程施工及维修服务、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等类型产品及服务时,主要从供应商资质、施工质量、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
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加强关联方管理,从严进行关联交易的识别,严格履行关联
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补充追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具有商
业实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对手方具有相关经营
资质,资信状况良好。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
议批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们一致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
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
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