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9-19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恒股份
股票代码:002895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9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恒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川恒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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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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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嘉鹏 指 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川恒股份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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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20594578182488E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康青山)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3日
合伙期限:201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职务
区的居留权
本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
代表。历任哈尔滨金融学院金
融系团总支书记;黑龙江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一处主任科员;
无境外长期居
康青山 男 中国 北京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留权
事会秘书处负责人。现任昆吾
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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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8月27日向川恒股份提交了《关于减持所持川恒股
份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交所认
可的方式减持川恒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20,772,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川恒股份股份417,900股,
在剩余减持期间内尚可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354,100股。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川恒股份股份
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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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川恒股份无限售流通股20,772,000股,
占川恒股份股本总额的5.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9月18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川恒股份
417,900股,尚未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川恒股份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苏州嘉鹏九
大宗交易 - - - -
鼎投资中心
(有限合
集中竞价 2018-9-18 13.00 417,900 0.10266
伙)
合计 417,900 0.10266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35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川恒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
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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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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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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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所在地
及深交所,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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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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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市公司名称 贵州省
司 地
股票简称 川恒股份 股票代码 002895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
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道东 381 号商旅大厦
限合伙) 人注册地
6 幢 1105 室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
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20,772,000 股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1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417,900 股
例 变动比例:0.10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 否 □
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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