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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王佳才、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合计 7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
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不使用募集资金
账户的资金兑付。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吴海斌先生提名,拟聘任马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0
万,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发展空间,优化配置公司各种资源要素,提高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和盈利能力。川恒股份拟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在贵州省福泉市设立全
资子公司:“川恒矿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主要
从事磷矿石产销,矿山机械经销、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进出口贸易;以自有资金人
民币1,000万元在贵州省福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川恒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主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仓储业务、装卸
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 306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