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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1、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
和信用评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其它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银行理财
产品。
    2、投资额度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
    3、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所需的情况下,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均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公
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三、存在的风险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该投资的实际收
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银
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
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有
效期内循环使用。”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