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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
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19年3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不成就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回购概述
    2018 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18 年 2 月 9 日。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
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根据《激励计划》及《2018 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一期解
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一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是否达成的说
  第一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明
                                         经审计,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129,027.66 万元,
 以 2017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数 ,   以 2017 年的营业收入 118,378.04 万元为基数,增
 2018 年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长率为 9%,低于《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
 10%。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鉴于 2018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第一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82.92 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

    1、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 128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合计 282.92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69%。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1)目前回购价格、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3.28 元/股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后续可能存在的价格调整因素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调整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而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
故后续可能存在相应价格调整的情况。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已实施完毕,则公司将按照《激
励计划》规定,在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
完成 2018 年度上述现金分红后,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282.9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为 12.98 元/股(13.28-0.30=12.98)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407,083,000 股 变 更 为
404,253,8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8,041,000     78.13%    -2,829,200    315,211,800     77.97%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042,000   21.87%            0     89,042,000   22.03%
   股份总数       407,083,000    100.00%   -2,829,200   404,253,8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因未满足 2018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不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如下: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因 2018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致使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不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