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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2-1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川恒股份                    股票代码                   00289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建                                    杨珊珊
办公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电话                             0854-2441118                            0854-2441118
电子信箱                         Lij@chanhen.com                         yangss@chanhe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与少量掺混肥、水溶肥及聚磷酸铵的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磷
酸二氢钙、磷酸一铵,其中:磷酸二氢钙为饲料级,磷酸一铵主要为消防用,少量为肥料用,具体如下:
    (1)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简介及用途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一种高效、优良的磷酸盐类饲料添加剂,用于补充水产动物和禽畜所需的磷、钙等矿物质营养元素,
具有含磷量高、水溶性好的特点,是目前生物学效价最高的一种饲料级磷酸钙盐。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GB22548-2017。
    在动物饲料中用作磷、钙营养添加剂的磷酸钙盐产品主要有饲料级磷酸氢钙(包含磷酸一二钙,即磷酸氢钙Ⅲ型)、饲
料级磷酸二氢钙等,其中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生物学效价较高。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具有高水溶性、高吸收率等特点,同时在
水体环境保护方面优于其他磷酸钙盐产品。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水产饲料中的添加比例为1%-3%,鱼、虾对其中磷的利用率
高达94%-98%。除水产动物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也用于补充禽畜幼崽的磷、钙等矿物质营养元素,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作为
其饲料添加剂使用,能够提高断奶后禽畜幼崽消化,其酸性还可维持肠道的菌群平衡,降低腹泻率。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国内外市场用途有所差异:在国内市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主要用作水产饲料添加剂,少部分用作
禽畜幼崽饲料添加剂,而禽畜饲料添加剂则主要使用饲料级磷酸氢钙;在国外市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补充动物磷、钙营
养元素的主流磷酸钙盐添加剂,广泛用于水产饲料和禽畜饲料。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在于:在国外市场,一方面更注重环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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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高水溶性、高吸收率特性使得禽畜粪便对水体环境的污染减少,另一方面国外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和饲
料级磷酸氢钙的价格差距相对较小,因而禽畜饲料添加剂同样使用磷酸二氢钙;在国内市场,由于饲料级磷酸氢钙价格低于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同时禽畜粪便对水体污染也未得到足够重视,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市场空间尚未完全打开。
    (2)磷酸一铵产品简介及用途
    磷酸一铵是一种白色晶体,可制成白色粉状或颗粒状物,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和较好的热稳定性。磷酸一铵主要用于高浓
度复合肥、高端复合肥原料、ABC干粉灭火剂等领域。发行人生产的磷酸一铵外观为白色粉末,属于肥料级磷酸一铵,执
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标准(GB10205-2009),可应用于ABC干粉灭火剂或肥料领域。
    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主要用于ABC干粉灭火剂中,磷酸一铵在ABC干粉灭火剂中的质量占比达到75%以上,为干粉灭火
剂最重要的原料。由于国家对ABC干粉灭火剂严格的质量要求,消防用磷酸一铵行业对产品质量要求也就很高,当前市场
中主流的产品为发行人提供的主含量为90%的消防用磷酸一铵。
    同时,公司生产的肥料用磷酸一铵主要用于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及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主要包括66%和68%
两种养分含量规格的产品。
    (3)聚磷酸铵产品简介及用途
    公司生产的聚磷酸铵产品外观为白色粉末状,聚合度10~15,聚合率98%以上,P2O5含量为64%~66%,氮含量为14%~
16%,pH值为6~8,水分含量不超过3%。
    聚磷酸铵主要是作为高浓度肥料,也可以用作纤维素材料如纸张、木材等的阻燃剂等,公司生产的肥料级聚磷酸铵产品,
主要功能特点有以下几点:
    ①聚磷酸铵是一种速效与长效结合的缓溶性、高浓度氮磷肥料,磷元素利用率高,pH呈中性,对土壤和作物安全性高,
不易与土壤溶液中的钙、镁、铁、铝等离子反应而使磷酸根失效,通常不被作物直接吸收,而是在土壤中逐步水解成正磷酸
盐再被作物吸收利用。
    ②聚磷酸铵对金属离子具有络合作用,能够把土壤中微量元素激活,让植物易于吸收利用。
    ③聚磷酸铵全水溶,可以作为喷灌、滴灌和叶面喷施等多种形式的节水灌溉,实现控水减肥。
    ④聚磷酸铵养分高,相比工业磷酸一铵养分含量高出7个百分点以上。复配空间大,降低了高浓度水溶肥的配方难度,
相应的运输成本也可大大降低。
    (4)掺混肥及水溶肥产品简介及用途
    公司生产的掺混肥是含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任何两种或三种的化肥,是以单元肥料或复合肥料为原料,通过机械
混合制成,在混合过程中无显著化学反应。目前,公司掺混肥产品主要执行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GB 21633-2008)。
    公司生产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是与“水肥一体化”相配套,经水溶解或稀释,用于灌溉施肥、叶面施肥、无土栽培、浸种蘸
根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1,777,251,943.74     1,749,307,555.92                 1.60%   1,290,276,55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612,738.57      180,401,348.21                -20.95%      77,215,13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3,953,999.40      186,009,249.82                -38.74%      71,782,675.7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651,137.56      286,830,849.99                -10.87%      14,021,787.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66              0.4510              -25.37%               0.19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34              0.4426              -24.67%               0.19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2%              9.35%                -2.93%               4.08%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3,768,210,279.67     2,821,236,921.08                33.57%   2,616,224,17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43,778,261.46     1,989,946,693.89                47.93%   1,911,614,884.7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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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42,305,321.81        462,531,915.54          477,000,519.61       495,414,186.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21,629.41         57,605,882.54           59,790,719.07             -5,49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5,532,026.09         54,312,095.09           41,084,974.17         -6,946,292.3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35,478.80        107,007,065.23           93,526,537.29        89,053,013.8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18,069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17,335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84%      277,634,700               0 质押       152,499,100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82%       33,333,300               0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驰泰
                               其他                           2.10%       10,270,000      10,270,000
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其他                        1.10%        5,363,110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其他                        0.89%        4,370,000       4,370,000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6%        4,180,000       4,180,000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80%        3,912,000       3,912,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磐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59%        2,880,000       2,880,000
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
                               其他                           0.55%        2,700,000       2,700,000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4%        2,620,000       2,620,000
                                                      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本公司股票非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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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资金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用于投资建设“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同时积极部署疫情防控措施,避免新冠疫情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本年度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夯实主营业务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主营业务发展,主营业务收入为137,964.39万元,营业收入177,725.1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77.63%,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0%,实现利润总额17,272.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3%,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4,261.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95%。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为:硫酸价格上涨及因疫
情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较去年下降较多。
    2、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主要投入磷化工项目建设,扩大磷化工产品产能
    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在本年度内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于2020年9月公司完成相关发行工作,股票发行价
格为11.3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092.6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核通过,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公司调整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仍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广西鹏
越用于“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该项目意在扩大公司磷化工产品产能,丰富产品结构,完善产
业链条。截止本年度末,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场平工作,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237.16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广西鹏
越已使用自有资金取得部分建设所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正常推进;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的募集资金在本年度内已用于规定用途,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予以注销。
    3、落实员工激励,完成预留权益授予及部分股份解限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9年度完成首次授予实际授予76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80.00万股。在本年度内预留权益经董事会明确授予对象,监事会核查名单,实际完成授予预留
权益79.5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确认公司及个人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
情形,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达标完成,个人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第一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380.80万股全部解除限
售。公司在本年度内落实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经营发展,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效结合,有利于增强公司团队凝聚力。
    4、推进磷石膏充填工业化应用,解决磷石膏消耗对公司生产经营限制
    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共同开发的“半水磷石膏改性胶凝材料及充填技术”于2019年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鉴定认
为该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研究成果成功解决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堆存难、磷矿山企业充填成本高两大难题,可大幅
度提高矿山回采率和磷石膏大量化利用,降本增效效果显著,对绿色矿山建设和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本年度
内,公司已使用该技术进行CH半水磷石膏新型充填胶凝材料工业化应用项目(公鸡山露天坑充填),累计利用磷石膏90余
万吨,该技术已具备进行工业化应用的条件。本年度内公司通过由第三方加工水泥缓凝剂、建材及自身进行矿山充填等综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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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方式实际消耗磷石膏数量大于生产产生的磷石膏数量,消耗部分堆存磷石膏,解决磷石膏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限制。
    5、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意在进一步保障原材料充足供应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60亿元,用于建设:①福泉
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t/a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②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
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③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④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
⑤补充流动资金;⑥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磷矿石选矿装置及硫铁矿制酸装置,为公司生产及广西鹏越正常
生产提供主要原材料,即经浮选后的高品位磷精矿及硫酸,减少外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保障原材料的
充足供应。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发行申请已获得证监会受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833,341,000.98   103,083,280.33     27.97%          -11.93%        -26.48%          -1.79%
磷酸一铵            505,206,173.82    90,156,498.72     33.44%           -3.77%          5.72%          2.2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注
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在编
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在于收入确认时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执行新收入
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
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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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集团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23,234,340.61                                      -23,234,340.61
合同负债                                                            21,457,597.35              21,457,597.35
其他流动负债                                                          1,776,743.26              1,776,743.26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本集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本集团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56,598,868.18             36,959,740.35             -19,639,127.83
合同负债                                                            17,989,132.79             17,989,132.79
其他流动负债                                                         1,649,995.04              1,649,995.0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本公司年初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总额均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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