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94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公司将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材料
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
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