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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1-08-13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证券代码:002895           公告编号:2021-08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国信证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543 号)》等相
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川恒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
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
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6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
11.60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48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
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川恒股份公开发行 11.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
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1 年 8 月 10 日(T-2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
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川恒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
   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川恒转债本次发行 11.60 亿元(共计 1,16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川恒转债总计 6,929,075 张,即 692,907,500 元,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59.73%。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川恒转债为 467,092,000
   元(4,670,92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27%,网上中签率为 0.0046218017%。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
   数 量 为 101,062,751,64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10,106,275,164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01010627516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8 月 13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
   号结果将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T+2 日)的《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川恒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6,929,075               6,929,075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1,062,751,640            4,670,920           0.0046218017%

      合 计             101,069,680,715           11,599,995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5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川恒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8 月 10 日(T-2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人:李建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0 层

       电话:0755-8198113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