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 6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公司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2、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 万吨/年半水
-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94)。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对广西鹏越增资的议案》
    广西鹏越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90%,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及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向全体股东申请按出资比例增资,增资总额为 53,000.00 万元,其中本
公司按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47,700.00 万元,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认
缴出资 5,300.00 万元。南国铜业已同意增资,若本公司同意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增资,
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广西鹏越仍在本公司并表范围内。本次增资
有利于解决广西鹏越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部分资金缺口,减少因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
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广西鹏越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对广
西鹏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4、审议通过《对天一矿业增资的议案》
     天一矿业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49%,为满足天一矿业建设资金需求,
加快推进公司老虎洞磷矿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天一矿业向全体股东提出增资申请,增
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59,421.90 万元,全部增资金额计入天一矿业注册资本。增资完成
后,天一矿业注册资本由 57,458.10 万元增至 116,880.00 万元。天一矿业现有股东按
持股比例认购增资部分注册资本:其中四川蜀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 30,305.17 万
元,本公司认购 29,116.73 万元,若天一矿业现有全体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增资,
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天一矿业仍是本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本次
增资将用于老虎洞磷矿开发建设,有利于解决天一矿业建设所需的部分资金缺口,正
常推进老虎洞磷矿开发建设,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天一矿业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对天
一矿业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5、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一切正常,现金流健康,由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均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合计总额不超过 12.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后不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兑付。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到
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 126,809,554.2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
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1CDAA40146)。
     8、审议通过《与福泉磷矿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磷矿”)通过人民法院追
偿债务过程中,经人民法院调解,与其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债务人以其所
有的磷矿石抵债,债务人将其所有的约 1.2 万吨磷矿石转让给福泉磷矿,因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已基本完成对福泉磷矿持
有的采矿权及相关资产的收购,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已完全消除,但由
于本次福泉磷矿取得磷矿石且需对外销售具有偶然性,为避免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福泉磷矿将该批磷矿石销售给本公司,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交易金额预计不
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本次福泉磷矿拟销售给本公司的磷矿石来源为福泉磷矿与其债
务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该事件具有偶然性,公司与福泉磷矿基于该原因进行关联
交易不具有可持续性,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吴海斌、段浩然、彭威洋因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收购福泉磷矿磷矿石的关联
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与福泉磷矿进行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泉磷矿磷矿石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注销恒胜兴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700.00 万元与贵州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胜
威福全化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贵州恒胜兴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胜
兴公司”),本公司持股 70%,兴泉公司持股 20%,胜威公司持股 10%。三方股东设立
恒胜兴公司的目的在于运营公共渣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未来的生产经
营需要和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恒胜兴公司在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组团)
工业固废公共渣场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因环保政策要求等原因导致项目目的不能完
全实现,公司股东提议将该公司予以清算注销,前述项目不再继续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注销恒胜兴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1)。
     10、审议通过《福麟矿业参与探矿权竞拍的议案》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发布《贵州省福泉市道坪镇隔山榔
磷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黔公资矿出告[2021]2 号),隔山榔磷矿位于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持有的小坝磷矿山东部,
与小坝磷矿山为同一矿体,为小坝磷矿山矿体向东及深部的延伸,为保障接替资源,
福麟矿业向公司申请参与隔山榔磷矿探矿权竞拍。本宗探矿权挂牌起始价为 5355 万元,
竞买增价幅度为 100 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
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活动结束,最
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麟矿业参与探矿权竞拍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成都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与福泉磷矿进行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泉磷矿磷矿石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