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对天一矿业增资的进展公告(二)2021-09-23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天一矿业增资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说明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天一矿业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2021-096、2021-117)。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一矿业”)另一股东四川蜀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裕矿业”)于近日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对双方增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资金用途等
予以明确约定。
    二、《增资扩股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增资扩股总金额
    1、股东双方确认,此次增资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9,421.90 万元,全部增资金
额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天一矿业注册资本由 57,458.10 万元增至
116,880.00 万元。
    2、双方按持股比例认购增资部分注册资本:其中蜀裕矿业认购 30,305.17
万元,本公司认购 29,116.73 万元。每 1 元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 1 元。
    (二)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此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股东双方对于各自认购的注册资本分三期
实缴到位,具体如下:
                    期限         蜀裕矿业缴纳金额(万元) 公司缴纳金额(万元)
第一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                    7,285.71                7,000.00
第二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                   10,408.16               10,000.00
第三期     2025 年 1 月 1 日前                12,611.299                12,116.731
            合计                              30,305.169                29,116.731
       (三)天一矿业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此次增资后,天一矿业注册资本金变更为 116,880.00 万元,增资后股东双方
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1        四川蜀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1%                     59,608.80
  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9%                     57,271.20
                  合计                     100%                  116,880.00
       (四)增资款项的用途
       增资进入天一矿业的资金优先用于老虎洞磷矿开发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投资建设、补充现金流等。
       (五)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双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将增加的注册资本金缴纳至天一矿业的验资账
户。
       2、股东缴足增资款项后,天一矿业应当向股东开具出资证明书。
       3、承担公司股东的相关义务。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应按照未缴纳增资款金额
的 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缴纳增资款项的,则每延期一日应向守约方
承担应支付的增资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缴纳增资款项的,则守约方有权按照双方实
缴注册资本总金额(含此次增资前已实缴金额)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按实缴比例行使表决权、分取公司利润。
       4、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给予全面和合理的赔偿。
       5、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
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备查文件
       1、《增资扩股协议书》。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