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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1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川恒股份                    股票代码                   00289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建                                    杨珊珊
 办公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电话                               0854-2441118                            0854-2441118
 电子信箱                           Lij@chanhen.com                         yangss@chanhe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879,947,753.39      1,586,547,877.33     1,586,547,877.33                   1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329,411.12        370,606,765.65         370,528,430.21                -26.2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3,502,182.90        371,049,422.36         370,971,086.92                -26.2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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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069,589.25         3,255,020.63                3,255,020.63              5,217.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59                 0.7529                  0.7527                 -27.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43                      0.75               0.7498                 -27.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9%                     9.72%                   9.72%               -3.6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1,041,597,398.46    10,138,442,979.05        10,150,703,148.00                       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80,568,583.17     4,378,478,346.68            4,379,361,812.89                     0.03%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导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
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年初余额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余额不一致,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中: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和上年同期调整前的不一致,同时影响上年同期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少数股东损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90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                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32%      277,634,700.00                0      质押   108,078,000
公司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4%       20,800,000.0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7%           4,856,393.00             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高毅利伟精     其他                         0.74%           3,738,588.00             0
选唯实基金
杨华琴                       境内自然人                   0.67%           3,352,990.00             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44%           2,186,881.00             0
-投连-行业配置
李福平                       境内自然人                   0.31%           1,578,900.00             0
曾勇                         境内自然人                   0.29%           1,478,100.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     其他                         0.24%           1,200,526.00             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锐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2%           1,124,100.00             0
(有限合伙)
                                                     杨华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先生的配偶,李光明先生直接持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 33.62%的股份,杨华琴女士与川恒集团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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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简      债券代                                     债券余额
债券名称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称          码                                       (万元)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可转换公   川恒转
                       127043             2027 年 08 月 11 日     104,424.29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第五
司债券     债
                                                                               年 2.5%,第六年 3%。


(2 )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54.83%                               51.06%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7.14                                 8.34


三、重要事项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恒达矿业项目子公司恒昌新能源建设资金需求,恒达矿业向全体股东提出增资申请,申请全体
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90 亿元,增资完成后,恒达矿业注册资本由 3.00 亿元增至 4.90 亿元。恒达
矿业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增资部分注册资本,本公司认购 9,690.00 万元,恒达矿业另一股东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认购 9,310.00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恒达矿业增资事项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2022-160、2023-
002、2023-00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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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进入转股期,并在报告期内触发《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截止目前“川恒转债”进入转股期时间相对较短等原因,公
司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并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2023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若“川恒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


    3、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在报告期内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064、2023-07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