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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大力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7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华慈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85,000 股的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
7.4813%)宁波华慈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
过 8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华慈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慈创业”)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宁波华慈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 5,9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8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且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华慈创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
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
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慈创业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东华慈创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华慈创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