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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大力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21-03-2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拟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一、关于聘任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0
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等相
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必要事项,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结合2020年关
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钟德刚:


叶建荣:


余丹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