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8-073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小英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刘小英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小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获悉刘小英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
小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刘小英女士拟自减持计划预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6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详情请参见公
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的大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
二、进展情况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67)。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刘小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获悉刘小英女士于近日实施完毕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2018.11.20 20.03 357,800 0.0894%
2018.11.21 19.29 196,500 0.0491%
2018.11.22 19.48 559,200 0.1398%
2018.11.26 18.01 20,000 0.0050%
2018.11.27 17.99 176,800 0.0442%
刘小英 集中竞价交易 2018.11.28 17.62 690,000 0.1725%
2018.12.05 18.37 460,300 0.1151%
2018.12.11 16.98 216,100 0.0540%
2018.12.12 17.00 303,000 0.0757%
2018.12.13 17.06 190,000 0.0475%
2018.12.14 16.58 830,901 0.2077%
合计 4,000,601 1.0000%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6,800,000 11.6982% 42,799,399 10.6982%
刘小英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00,000 2.9246% 7,699,399 1.92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100,000 8.7737% 35,100,000 8.7737%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可能存在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1 股,除此之外,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刘小英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
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刘小英女士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一)刘小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