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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森制药: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
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现将监事
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第五期新建 GMP 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
       5.《关于<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
案》;
       6.《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七)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
       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基本能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通过制度的制定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在执行公司任务、履行
职责时,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在执行《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是比较好的。2018 年公司的财务工作,
按董事会的计划要求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据比较充分、符合会计手续,未发现有
违规违纪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四)对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公司现有内部
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对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勤勉尽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
情况,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