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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5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查相关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经会前认真审查刘小英女士、王瑛女士、杭永禄先生、游雪丹女士、
彭晓燕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
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二)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小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瑛女士、杭永禄先生、
游雪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彭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游雪丹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学敏                    王桂华                    杨庆英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