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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6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
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19 半年度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9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2019 年上半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
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学敏                  王桂华                  杨庆英




                                     2019 年 8 月 15 日